尼得科仪器(广东)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尼得科仪器(广东)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尼得科仪器(广东)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二期建设项目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上塘路
单位:尼得科仪器(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年增加生产加工磁铁材料24吨,原组立、锡膏印刷、回流焊工序含锡废气的治理措施由原审批的“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改为“经收集后引至静电锡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6月0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185076977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第四次扩建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和意见(20250506).pdf258.5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自主验收报告(第四次扩建二期)(202504).pdf1.3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