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鹿寨县平山镇芝山养鸡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鹿寨县平山镇芝山养鸡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鹿寨县众兴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柳州市鹿寨县平山镇芝山村斑鸠屯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188782260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
附件1:平山验收意见.pdf2.1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鹿寨县平山镇芝山养鸡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2.6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