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十堰市公司郧阳区营销部仓库屋顶维修改造
2.项目编号:syyy202501401
3.计划金额:人民币18.5万元
4.采购内容:郧阳区营销部原仓库屋顶,改造面积647㎡,包括屋顶塑钢瓦置换、整体升高、增设安全出口楼梯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5.服务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解放路50号后院。
6.服务期:90个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禁止参加投标。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有效)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完税证明和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费明细表,人员名字需标记)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6时00分前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50号四楼综合办公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2网络获取:供应商应将获取谈判文件所需提交的(1)或(2)扫描件发至邮箱15623015258@163.com(邮箱号),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时00分
递交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50号三楼会议室
开启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50号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郧阳区营销部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50号
联系人:王钰婷
联系电话:0719-722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