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境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输气管道1条,全线设置4座站场、6座阀室。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华电华蒙管道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制氢站综合楼202室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864710746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9层920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10-82000578
邮箱:931296748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邮件或邮寄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