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开封常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自主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开封常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
地点:开封市鼓楼区310国道南
建设单位:开封常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主要建设内容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等。
生产规模: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杨总 电话:1589090775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开封常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pdf224.4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验收报告--开封常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1).pdf7.2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