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400万张装饰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年产2400万张装饰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文公示,欢迎公众下载查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400万张装饰纸项目
建设地点:贵港市产业园中区五路与南二路交汇处西南角(即贵港市鸿港木业有限公司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租用贵港市鸿港木业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厂房的一半,占地面积6888m2,建筑面积6888m2;主要设置4条浸胶生产线,并配置2个反应釜制胶自用;年产2400万张装饰纸,脲醛胶、三聚氰胺胶全部自用,不外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裕恒(广西贵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电子邮箱:3343893781@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西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宋厢20号广西旅游投资集团南宁总部基地项目2号办公楼十层1011号-1018号办公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3087901742
邮箱:546157223@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fd-4bsomsfjmwfdr1al2a 提取码: weh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书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咨询与查阅。
五、公众意见征求范围
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周边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六、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提交书面意见、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意见表上请填写有效的个人信息,帮助进一步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八、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4年8月27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时,项目环评机构为广西联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本项目环评机构变更为广西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特此说明。
裕恒(广西贵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