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旬阳市城关镇中心卫生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旬阳市城关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建设单位:旬阳市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陕西省旬阳市城关镇刘湾社区四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2025年6月17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15319710989
附件1:城关镇中心卫生院验收(公示版).rar19.0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