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2925号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综合保税区保江路以北、东江大道以东,地块占地面积为6465.00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540418°,北纬23.068410°。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穗港智造合作区(ag0304等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二期)通告附图》(批复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批复文号:穗府埔规划资源审[2024]15号)文件可知,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或一类物流仓储用地或商务兼容商业用地或科研用地。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非工业城市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2023年12月29日)》等相关文件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调经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对项目地块进行调查可知,1992年前地块为农用地,主要耕种农田、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村民日常施有机物肥,为简单人工劳作活动,不涉及大规模农业生产利用情况及工业生产活动;1992年~2020年,地块为荒地,地面覆盖杂草,未开发利用建设,2018年地块内进行逐步平整硬化;2020年~2025年,地块内用于仓储,存储种类为铝锭成品,不涉及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其他危险物品。2025年~至今,地块为闲置空地,地面硬化程度完好。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仅涉及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输送、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环境违法事件,无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风险,现场快筛结果未表明存在污染风险,无外来土壤,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源的污染风险,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及需要关注的污染物,本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一类工业用地或一类物流仓储用地或商务兼容商业用地或科研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