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旬阳市棕溪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建设单位:旬阳市棕溪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棕溪镇棕溪街道
建设内容:旬阳市棕溪镇中心卫生院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康复医学科(中医)、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同时设置住院病床 40 张,牙椅 1 张。日接待门诊量约 80 人次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5年6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丹
联系方式:13772236286
附件1:验收报告-旬阳市棕溪镇中心卫生院项目.pdf8.1 mb, 下载次数2
附件2:验收意见-旬阳市棕溪镇中心卫生院项目.pdf358.5 k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