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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reo稀土精矿分离线自动化升级改造及年产 4000吨reo钕铁硼废料回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5-05-23   地区:内蒙古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3000吨reo稀土精矿分离线自动化升级改造及年产 4000吨reo钕铁硼废料回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 、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reo稀土精矿分离线自动化升级改造及年产 4000吨reo钕铁硼废料回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哈业脑包镇;

建设规模:由“年产 3000 吨稀土精矿分离线及年产 2000吨钕铁硼废料回收自动化生产线”变更为“年产3000吨稀土精矿分离线及年产 4000吨钕铁硼废料回收自动化生产线”。

二 、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15135154465

三 、 评价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内蒙古格林勒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总

联系电话:17604718077

邮箱:2286795950@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百度网盘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sfsoz5ll2lxkzmod1fdww

提取码:phvs

五、征求意见的公共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级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共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共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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