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10kv增容变电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10kv增容变电项目建设项目
地点: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楚雄高新区桃园工业片区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5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小艳,联系电话:15887779457;邮箱:420221903qq.com。
附件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word版).pdf139.5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10kv增容变电项目验收组意见及签字表.pdf369.1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110kv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2.8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