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江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广宁县江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宁县江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广宁县江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广宁江积工业园内。为通过高效、环保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园区污水达标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环境质量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园区企业提供可靠的环保支持,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故需在园区内建设“广宁县江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为4000t/a,总变化系数为2.5,采用“旋流沉砂+浅层气浮+水解酸化+a/o深化处理+磁混凝沉淀”的组合工艺对园区污水进行处理,并铺设园区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厂间的连通管,以及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管道总长3.9km。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联系地址发送信函,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详见本次公示附件的网络链接,请自行下载填报。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宁县竹乡绿美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竹乡桥头侧青云商场第三层商铺3之317室
联系人:伍总 联系电话:13902367110
六、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8号1106房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5622322947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ej-15uygrsmdmlkf1sqjq
提取码: 9vkx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广宁县竹乡绿美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