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mica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如下,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吨mica酯项目
建设地址: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广西钦江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拟对在现有9号车间内的二车间(9号车间东侧部分)进行技改,利用现有车间生产设备(主要为原ae活性酯/呋喃铵盐项目设备),通过产能调配,建设mica活性酯生产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罐区、仓库以及其他公辅设施,新增部分配套中间罐/槽等设备。
工程产能:技改后,该生产线可同时用于mica活性酯、ae活性酯、呋喃铵盐生产,三者为共线生产关系、不同时生产,根据市场需求调配生产上述产品,各自最大产能分别为mica活性酯300t/a 、ae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200t/a生产,总产能不超过500t/a。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钦江药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8761231360
邮箱:149213023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经
征求意见稿查阅地址:详见附件或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详见附件或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将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示稿-广西钦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mica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西钦江药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附件1:公示稿-广西钦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mica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8.6 mb, 下载次数2
附件2: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19.6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