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轩工业园区绿色供电3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轩工业园区绿色供电3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1座110 kv升压站。
占地面积:110kv升压站场区审批占地面积为4.50hm2(附件6),本期工程占地面积为2.0hm2。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587.44万元。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内蒙古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荆总 13848327235
环评单位:内蒙古凯越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工 15764336120
附件1:报批版-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轩工业园区绿色供电300mw光伏发电项目(辐射).pdf24.7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