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柳44油探井项目已竣工且具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柳44油探并项目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周河镇红柳沟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1口油探井,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井场的平整、修建设备基础、泥浆罐、废液罐等)、钻并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钻井、测井、录井、固井等)、完井测试(主要包括完井作业和测试,洗井、压裂、试油等)及封井作业。项目已建设完成,根据试油结果具有工业生产价值,已转交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进行采油生产,临时占地暂不进行生态恢复.若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联系人:刘峻峰 联系申话:18220208783
附件1:5、柳44油探井项目竣工验收调查表.pdf561.5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10、验收意见.pdf2.3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24.1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