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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上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5-06-12   地区:浙江 【我要打印】

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上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上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南临兴达路,项目计划总投资7675.53万元,项目总用地约为15.5亩,其中新增建筑面积为2000平米,新建一座总处理规模为3000立方米每吨的污水厂及其附属工程,土建按远期3000立方米每吨一次建设完成,设备分期安装,并同步配套建设厂外污水管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安装、装修、设备、管网等其他附属工程。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表1 现状敏感目标

分类保护目标保护保护内容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保护要求
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对象户数人数
环境风险埭溪镇官泽村官泽村居住区~501~2045n340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邵家桥~23~110ne854
下珠~55~181ne1136
下洋~22~99e125
花园庄~16~16e482
吴家埭~66~297e769
沈家埭~87~344e792
小羊山村严家埭~22~130ne1497
来仙桥~18~108ne1794
埭溪上沈新农村~271~1123ne1871
李家塘~13~67e1717
马家圻~6~38e2044
东红村红山湾~12~92e1958
小湾~20~44e2171
龙山~13~44e2419
候射村~53~167e2977
联山村和美家园竹憩苑246~996sw2754
和美家园茶沁苑~255~1030sw2960
莫家栅村莫家栅二期~114~465w2030
大觉安~16~102w2146
莫家栅一期~82~365w2302
莫家栅新村~24~143w2458
花瓶山~19~115w2712
月映桥村杨墩头~18~106w2337
茅坞村新凉亭~34~166nw2054
菜园里~66~256nw2946
上强村桥北~28~114e1345
新村~25~93e1382
东汉~55~244e1522
下庄畈~18~96se921
陈家圻~28~84se1001
丁头湾~44~200se1571
日晖桥桥外村~20~94s131
上强二村~145~595s1119
费家埭~24~53s1311
枫坞~23~76s1560
沙滩~54~260s2140
杨家庄~16~67sw750
丰田畈~31~154sw863
油车湾~9~41sw937
上强村~404~1665sw1185
上强一村~77~276sw1205
南园~58~187sw1336
上强新村~63~226sw1550
龙泉花苑~78~315sw1859
南圣堂小区~21~67sw1924
春天花园~72~248sw1945
西元~38~154sw1996
怡景园~134~553sw2020
乔溪村~48~222sw2088
后包西~10~33sw2144
老虎潭社区~599~2401sw2219
和美家园月映苑~159~599sw2402
蒋坞~14~69sw2647
下蒋坞~84~342sw2701
埭郎~11~46sw2791
泥村~71~305sw2887
桥里~22~68w208
日晖桥~24~109w394
绿城时代玫瑰园(在建)//w411
张家浜~~21~119w543
宏元府~409~1593w644
江南美墅~496~2002w929
湖州市埭溪医院医院/~500sw1638
埭溪镇中心幼儿园文化区/~250sw862
埭溪镇上强小学/~600sw1525
埭溪镇上强中学/800sw1716
湖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学校/~4000sw1960
埭溪镇中心幼儿园老虎潭园区/~250sw2083
埭溪镇老年大学/~1000w1249
声环境埭溪镇官泽村官泽村居住区~501~2045n120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下洋~22~99e125
上强村日晖桥桥外村~20~94s120
桥里~22~68w180
地表水环境埭溪地表水ⅱ类/0(相较排污口)ⅱ类水质功能区
东苕溪地表水ⅲ类e4200(相较排污口)ⅲ类水质功能区
地下水环境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等敏感区
土壤环境埭溪镇官泽村官泽村居住区~501~2045n120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
下洋~22~99e125
上强村日晖桥桥外村~20~94s120
桥里~22~68w180
厂界外200m范围内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
农田厂界外200m范围内农用地农用地
生态环境东西苕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ew8200(相较排污口)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根据预测,本项目氨、硫化氢等等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最大浓度占标率<1%,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各因子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地表水: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扩建后埭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对周边水域环境影响较小,排口下游断面能稳定达标,也不会对埭溪和东苕溪的水环境容量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下游东升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最大浓度的占标率满足要求。故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地表水环境质量的下降。

3、土壤及地下水:厂区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切实落实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危化品和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知,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事故风险:根据事故风险影响分析,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等,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的基础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7、生态:企业在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控设施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基本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和预期效果

1、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经生物滤池+化学洗涤等装置处理后除臭后通过不低于15m的高空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引进先进控制系统,安装在线监测仪及自动控制系统,对各单元进出水质实行在线监测,及时掌握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并进一步优化设计参数,强化脱氮除磷效果,确保尾水稳定达标。

3、固废:项目新建危废暂存库,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与监控。

5、土壤:从源头、过程、风险等方面进行管控,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把本项目污染土壤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6、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转维护,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7、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物料贮存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用双回路供电,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杜绝事故性排放。对关键设备,易损坏部件要定期维修、更新,以减少事故发生隐患;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上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吴兴区埭溪镇,工程新增处理能力3000吨/日。本项目本身是一项环保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吴兴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各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建设有利于削减纳管范围内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而言,近年来各断面均能到达到相应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区域地表水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本项目实施后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环保监测。

综合以上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上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湖州吴兴美妆小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72-2962095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美妆大厦5楼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372015671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审批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2-2666130

公示发布单位:湖州吴兴美妆小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6月12日附件1: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18.4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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