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增汽车门板、仪表板、副仪表板及金属喇叭罩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增汽车门板、仪表板、副仪表板及金属喇叭罩盖项目
地点:开发区
建设单位:延锋汽车饰件系统(烟台)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延锋汽车饰件系统(烟台)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广州路5号,2024年投资1000万元在原有2期联合厂房内,依托1台现有的注塑机。购置发泡设备1套,建设pu-coating线1条,建成后,年产汽车门板、仪表板及副仪表板各15万套。同时在现有的3期低跨厂房内,购置冲压机、折弯机、点胶、点漆机等设备,新建5万套汽车喇叭罩盖项目,以满足客户对金属喇叭罩盖产品增加logo标识等要求。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并依托现有厂房内已有的办公、电力、供暖、供气设施,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
附件1:延锋汽车-竣工监测报告终稿(1).pdf17.2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