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东莞市恒越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5年6月18日-2025年7月16日。
附件1:恒越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804.3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恒越保护验收意见.pdf811.7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恒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12.2 mb, 下载次数0
附件4:jz2504059 东莞恒越环境检测报告.pdf1023.2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