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提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5年6月17日,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提质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提质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伊吾县淖毛湖工业园区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厂区。本项目项目在现有 60 万吨/年粗芳烃加氢装置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使装置加工能力扩大到 66 万吨/年。本项目不增加新的装置单元,仅是在现加氢装置部分单元内适当增加流程、设备或对一些设备、管道 ,主要在预加氢及在线精制单元内新增“预分馏塔部分”和加氢裂化单元内新增一台“裂化反应器 b”,并对加氢裂化单元内进料加热炉和热高分气空冷器进行改造以及部分管线进行扩径。本项目贮运工程、公用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依托现有工程 。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刚
联系电话:1875462818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金沙江路239号友好万科大厦110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