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米脂41、米脂46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见附件)。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联 系 人:马荣 13209120012
环评单位:陕西众泰宏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若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1:6.20正文-米脂41、米脂46天然气探井项目.pdf1.1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