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级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格尔木市低覆盖度羽翼袋沙障科技推广
应用项目
(项目编号:qhkymc-2025-017)
1、询比招标条件
本询比招标项目为2025年省级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格尔木市低覆盖度羽翼袋沙障科技推广应用项目,招标单位为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为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75万元、地方配套3.29万元。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国内询比招标,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
2.1建设地点: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
2.2建设内容:铺设低覆盖度羽翼袋沙障,面积216 亩。详见工程量清单或图纸。
2.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涉及的治沙材料(有机硅帆布),要求投标人提供由cma或cnas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施工企业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有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生效的施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信用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被省林草局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都须附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及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属于退休人员的需开具退休证。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认定材料必须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方出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5.2获取方式:网上或现场领取(13309798379@163.com);
5.3领取地点: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小岛村;
5.4询比文件售价:每套500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5报名时携带资料: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6.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下午15:00分。
6.3递交地点:青海昆扬铭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代理机构:青海昆扬铭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18号联系地址: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小岛村
联系人:安女士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979-8429907联系电话:13309798379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