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澳顺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甘宝素、2000吨氯代醚酮、3000吨n- 羟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评审后的修改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山东澳顺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甘宝素、2000吨氯代醚酮、3000吨n- 羟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山东澳顺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甘宝素、2000吨氯代醚酮、3000吨n- 羟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对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予以简化。即免于首次信息公开,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征求意见稿公示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减为5个工作日,免于张贴公告。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自2024年10月22日起,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第一次公示,公示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lwnnbqzdyggh0c3gidzlia?pwd=f3im。
在《联合日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第一次登报公示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第二次登报公示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说明文本。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说明文本。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1:山东澳顺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甘宝素、2000吨氯代醚酮、3000吨n- 羟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项目公示版.zip19.4 mb, 下载次数6
附件2:公参说明.pdf1.2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