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32041万元,于新吴区飞凤路西侧、建鸿路南侧建设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整版键盘结构件(原塑料零部件)、笔记本电脑四大结构件、新能源充电桩结构件和模具的生产活动。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飞凤路西侧、建鸿路南侧
联系人:顾工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科学楼
四、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 2日
作者(156****589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04 10:44
附件1: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58.9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