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验收公示>>正文

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塔布峁村3#采坑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07-04   地区:内蒙古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塔布峁村3#采坑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生产的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塔布峁村3#采坑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概要:本项目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3#采坑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占地面积约96.6亩,设计填埋量约70万立方,主要利用电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回填废弃砂坑。当回填标高达到封场条件时,进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治理后具备植树种草面积约96.6亩。建设内容包括:沙坑防惨、渗滤液收集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鑫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

联系电话:1894795694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一家村社区综合楼a座406室

联 系 人:乔工

邮箱:4139591876@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