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园区位于浦城县城南部,具体范围为:西至自然山体、北至浦潭村、南至西塅村、东南至山体。
(2)规划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45.31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45.02公顷。
(3)规划定位
依据园区的交通区位、产业、环境特点和现状建设条件,综合未来发展趋势高标准建设浦潭产业园,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要素配置,围绕绿色生物食品、生物制药和生物肥料等3大重点产业方向,力争打造闽北一流的生物制造产业基地。
二、规划单位
福建浦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99-2830028
三、环评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15306075230/49807179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的基本态度;(2)对本规划产业结构的意见和建议;(3)对规划产业调整的建议和意见;(4)对规划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5)对社会环境影响的建议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规划单位将选用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公示规划环评内容,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规划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六、公示时间
(1)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2)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4日(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福建浦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