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长红腾隆金属制品厂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永星路3号106房,总占地面积为1960m2,总建筑面积为1960m2,本项目从事模具和金属制品的加工生产,于2025 年 6 月 10 日取得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批文为:穗空港环管影〔2025〕137 号,项目于2025年6月11日竣工,并于2025年6月12日开始调试,于2025年6月13日调试完成。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长红腾隆金属制品厂
验收单位:广州市花都区长红腾隆金属制品厂
联系人:郑工13600059340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永星路3号106房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验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08月11日(20个工作日)。
附件1:szt202506758广州市花都区长红腾隆金属制品厂 验收 废水、无组织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噪声.pdf1.4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pdf2.2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验收监测报告表-广州市花都区长红腾隆金属制品厂建设项目.pdf8.6 mb, 下载次数0
附件4:其他说明事项.pdf2.2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