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赵县中医院新建住院楼项目(煎药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赵县中医院新建住院楼项目(煎药房)
项目地点:赵县李春大道与驿里路北延交叉口东北角赵县中医院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46′12.432″,北纬37°45′57.554″
建设单位:赵县中医院
建设内容:建设煎药房1座用于赵县中医院的中药煎治环节,具体生产规模根据医院的经营情况而定。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17798011776邮箱:289480485@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