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microled微显示屏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microled微显示屏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42幢101室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9000万元,依托现有租赁建筑面积1000m2,建设“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microled微显示屏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对现有厂房内研发测试设备及路径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可新增micro led屏体/屏体模组45万片/年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42幢101室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邮箱:haibin.liu@vijo.cn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苏州世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10幢1703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2-67412356
邮箱:15565690509@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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