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景雅岚蓟州西龙虎峪镇6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 项目名称:皓景雅岚蓟州西龙虎峪镇60mw风电项目
(2) 建设单位:天津市蓟州区皓景雅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西龙虎峪镇。
(4) 建设性质:新建
(5) 项目投资:总投资34363.89万元
(6)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4363.89万元,拟在天津市蓟州区西龙虎峪镇建设8台单机容量为7.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0mw,风电场以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座新建110kv升压站主变35kv侧,新建1回110kv送出线路t接至110kv阳迎线,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系统批复为准(根据核准批复,本次仅对8台风电机组和1座110kv升压站进行评价,35kv集电线路和110kv送出线路单独立项,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二、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 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由于施工场地空阔,通风条件较好,施工产生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因此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是风机和升压站的运行,运行过程不产生废气。
(2)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泥浆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泥浆废水经泥浆循环池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厕所,并委托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不会对施工现场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运营期:主要是风机和升压站的运行,运行过程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定期由专人清掏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 噪声
施工期:施工机械运作时会产生施工噪声,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施工噪声经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预计施工场界处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电机组和升压站(主变压器)。风电机组点状分散布置,相邻风电机组之间距离较远,将每个风电机组视为一个点声源,不考虑机组运行噪声的叠加影响,经预测分析,单个风力发电机组在距声源直线距离约205m处噪声影响值衰减至45db(a)以下,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升压站四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环保目标处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昼夜间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合理,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 电磁
本项目110kv升压站运营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可能对站址周围环境有影响,预测可知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频率50hz,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6) 生态环境
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动土,会对项目区占地、土壤、植被、动物、景观、生态系统等产生影响,同时也会造成水土流失,但由于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结束,临时占地经恢复原状后,上述影响大多能恢复到施工前的状态水平。
运营期:主要是对占地、动物的影响,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小、所涉及的地表植被为该地区常见物种及人工栽培植物,不会使该地区的物种数量减少及种群结构发生改变,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影响相对较小;运营期风机叶片扫动范围高于项目所在场地主要鸟类的觅食活动飞行高度,不会对觅食和迁徙产生影响,风电场的驱鸟装置极大降低了鸟撞事件发生的概率。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区洒水抑尘,作业区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空气的影响;通过优先选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定期检验施工机械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对周边空气的影响;通过使用环保焊材减少焊接烟尘的产生。
运营期:主要是风机和升压站的运行,运行过程不产生废气。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除渣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进行洒水抑尘;临近风电机组基础的吊装平台设置泥浆循环池,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循环使用;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应排入施工场地专门设置的环保型厕所,再由当地城管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清运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运营期:主要是风机和升压站的运行,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定期由专人清掏不外排。
(3) 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活动为短期行为,施工噪声的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通过选用具备隔音防振特性的风电机组、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等降低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公司清运;本项目无弃土,且不设置弃土场,建筑垃圾和废泥浆严格按照天津市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定期运往管理部门指定地点。
运营期: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废磷酸铁锂电池将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铅蓄电池会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库内,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后续的处置工作;废变压器油(在正常运行状况下不会产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处置。
(5) 电磁影响控制措施
对升压站设备的金属附件,通过优化设计,避免产生高电位梯度点,选用经过优化设计的绝缘子,着重关注绝缘子的几何形状设计以及关键部位材料的特性选择。同时,配备能够有效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专业保护装置,以此提升设备运行稳定性,降低电磁辐射影响。
(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预防、减缓、补偿、恢复”基本原则,限定施工范围,远离生态敏感区,施工临时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运营期:风机设置警示涂装,加强候鸟知识的宣传和相关指导,发现珍稀保护鸟类受伤时进行救治。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本报告对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诸方面分析评价,经过预测评价,项目建设与运营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级别,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意见反馈期限
如需要查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电子版,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环评单位或企业,或者下载本网站的附件1 公众意见表,填写并发送至环评单位或企业联系人邮箱,非常感谢您的支持。请您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环保部门核查。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结束。
六、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七、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选址3000m半径范围内的公众意见,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 公众对项目建设最担心和关注的问题;
(2) 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 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 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件和建议;
(5)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蓟州区皓景雅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邮箱:996874391@qq.com
环评单位名称:天津绿安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邮箱:luanhe2023@126.com
公示发布单位:天津市蓟州区皓景雅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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