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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高质绿色清洁能源船舶建造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5-07-22   地区:江苏 【我要打印】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启东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高质绿色清洁能源船舶建造转型升级项目

建设单位:启东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g3731]金属船舶制造、[g5532]货运港口、[n7721]水污染治理

建设地点:南通市寅阳镇象屿大道1号

建设规模:对启东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生产线、等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宿舍变电站等配套设施,在不增加产能的情况下,购置起重机、激光切割机、环保设备设施等智能化生产设备600余台套,对现有船台、码头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高质量绿色清洁能源船舶建造需求,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员工人数:3000人,其中管理人员150人,生产操作维护2850人。

工作制度:项目各车间(除涂装车间外)和部门实行单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涂装车间实现四班三运制,年工作6000小时;码头工程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50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各大气污染物在各类气象条件下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日均浓度预测值与本底浓度叠加分析表明,各关心点的叠加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厂区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间废水水质简单,经厂内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接管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尾水排入长江,尾水排放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 a 标准。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不改变。

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粉尘)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产生的颗粒物(粉尘)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喷漆产生的颗粒物(漆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二甲苯、甲苯、乙苯,经三级干式过滤器+2套沸石转轮+1套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调漆、喷枪清洗、烘干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二甲苯、甲苯、乙苯经2套沸石转轮+1套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涂装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库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根据项目行业特点,项目切割、焊接、打磨范围广,切割、焊接、打磨位置随时随地移动,单纯采用局部通风净化法给操作带来不便,无法在实际操作中广泛地使用。因此本项目针对切割、焊接、打磨产生处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组进行收集处理。

切割天然气燃烧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舾装废气、未收集的废气和其他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到港船舶废水(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初期雨水、分段冷却排水、空压机排水、试航船舶含油污水,其中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接收车转运到陆域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排放至江海污水处理厂,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试航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自带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由海事局专用收集船收集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通过隔油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空压机排水经隔油沉淀后与分段冷却排水一起接管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3、固废

项目内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4、噪声

项目内主要噪声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内选采用合理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通过电话、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启东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通市寅阳镇象屿大道1号

联系人:姚李

联系电话:1306356659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5-88288929

e-mail:lysimona@163.com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大数据产业园a-9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为调整方案所在地的居民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公众参与调查的事项为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及其结论的意见,及对规划本身环境保护方面的其它意见:

(1)公众对调整方案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2)公众认为本次调整方案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3)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本次调整方案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4)公众对本次调整方案环保方面有何其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pdf168.1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象屿报告书.pdf11.0 mb,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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