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工程轮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工程轮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工程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塔什店塔扬路200号
建设内容:在现有配套设施及厂房基础上,8台55寸半液压硫化机、4台65寸半液压硫化机及配套设施,能快速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产品重量增加4248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昆仑工程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塔什店塔扬路200号
联系人:吾斯曼江 联系电话:1779797986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玖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21楼21-a-227
联系人:吕星
联系电话:19190838770 邮编:841000
电子邮箱:172306378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19190838770)、信函、电子邮件(1723063782@q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工程轮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doc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7_9diu6qeztuc4lwkyo6w 提取码: 6z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