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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塑料粒子、塑料零件生产项目”报批前公示

2025-07-23   地区:江苏 【我要打印】

发布单位: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说明

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塑料粒子、塑料零件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塑料粒子、塑料零件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塑料粒子、塑料零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塑料粒子、塑料零件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59号5#厂房

(3)项目所属行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4)项目内容:拟投资500万元,于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59号,租赁益鸣医疗器械(昆山)有限公司所属的5#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406.54平方米,项目投产后,预计年生产改性塑料粒子300吨和塑料零件1万件(测试性能使用)。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微特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勋

联系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59号5#厂房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16号11幢6层1141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17201996582 2578419787@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1:公示文本.pdf4.5 mb, 下载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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