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广元美裕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含油金属物料预处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含油金属物料预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广元美裕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广元市国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租赁厂房新建含油金属屑预处理生产线2条(以压块机台数计),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预处理方式为:撕碎、脱油脱水、磁选、压块。主要设备为:撕碎机、输送机、喂料机、压块机、高频脱水机、磁选机、起重机等。主要产品为金属块。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处置hw08类金属屑2万t/a(900-200-08含油铁、铜、铝、其他金属屑)、hw09类金属屑3万t/a(900-006-09含乳化液的铁、铜、铝、其他金属屑)。
2、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和选址符合性
拟建项目已取得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下发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503-510803-04-01-391012】fgqb-0035号。项目属于工业危险废物的预处置项目,为环保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租赁广元市国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建设,租赁面积为3000m²。根据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发展规划,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区域。广元市国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2848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项目选址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项目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由表可知,项目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相关要求符合。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4年广元市环境质量状况》,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pm10、pm2.5、so2、nox、o3、co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5日对项目所在地的tsp的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地tsp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2024年广元市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水质状况良好。
3、声环境质量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地下水所有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对项目区域土壤进行了监测。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占地及周边范围内监测点位所有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贮存、生成装置区、成品贮存废气和废液暂存废气。
原料堆放区、生产装置区、危废暂存间分别密闭设置,房间保持较高密闭性,仅在人员出入和物料流转过程中有少量废气外泄,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入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拟建项目原料堆放区暂存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和危废暂存间中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广元市国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处理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标准后排入嘉陵江。
(3)声环境
本次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如双轴撕碎机、滚筒脱油机、金属压块机、抓钢机、各类泵、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在75-95db(a)左右。对风机采取基础减震,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在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风机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可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去向明确,只要在收集、转运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则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5) 地下水影响
经采取项目提出的地下水防护措施后,可有效防止产生渗漏水下渗并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
通过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在采取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科学完整的应急计划,落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环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应该根据相关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项目总图布置合理,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厂址符合区域规划。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通过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拟建地周围无群众、企业反对。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价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美裕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广元市国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1351832575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恒业锦城三期
联系人:彭香琼
联系电话:18783482036
邮箱:243517321@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ikhdkn3wqrytzxyuoyiw 提取码: xmyk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lvkjxnk5mq1zit0arlxug
提取码:eras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