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宏迅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宏迅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宏迅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宏迅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在在东莞市桥头镇工商北街 80 号。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预计年产散热风扇780万台/年。于2025年06月30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1799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07月28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甘凤香
联系电话:13168943883
电子邮箱:1959766621@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东莞市宏迅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9日
附件1:建设项目调试报告.pdf135.0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