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000万元,租赁绍兴金瑔贸易有限公司位于陶朱街道展诚大道60号闲置厂房(4f部分),购置恒温恒湿培养箱、立式高压蒸汽灭菌器、cod消解器等设备,实施华珍环境监测技术研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本项目位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范围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及《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18〕64 号),对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经对照,本项目为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现将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备案承诺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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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docx18.9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