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东郊水厂饮用水水质提升与综合改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西藏日土县自然资源局拟实施“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东郊水厂饮用水水质提升与综合改善工程”,现已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东郊水厂饮用水水质提升与综合改善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
4、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
5、总投资:3897.60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为噶尔县东郊水厂技术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供水对象,设计规模与现状东郊水厂供水规模一致,即2.0万立方米/天。项目新建净化机房一座,原水水池及泵房一座,加药间、药库及鼓风机房一座,污泥脱水车间一座,室外附属工程一项、工艺管道工程一项,室外采暖工程一项,室外电气工程一项。
二、评价结论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东郊水厂饮用水水质提升与综合改善工程属于生态正效应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区域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对生态的破坏,营运期无“三废”及噪声产生,不会产生环境负影响。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水保措施后,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
联系人:索朗扎西
联系电话:1808907780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⑥其它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