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特将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化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bvya2ceik7u3k2rd2okbg?
提取码:8676。
另外公众还可以在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查阅相应项目的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5_1nt4fn3rer5uox052q(提取码d84h)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可以寄信、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谢祖涛 联系电话:13509158196
收件地址: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