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了解项目情况,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环评单位:内蒙古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18047147434
邮箱:26381270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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