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尉氏县静脉产业园)五年规划(2025-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郑州航空港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尉氏县静脉产业园)五年规划(202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尉氏县静脉产业园)五年规划(2025-2030)
规划期限:2025~2030
规划范围:郑州航空港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尉氏县静脉产业园)规划面积69.46公顷,主要包括三部分,已建园区、北部新扩区域、西南部新扩区域。一是已建设园区,占地面积约43.67公顷(合655.05亩),东至g240和宏升金属材料厂东界,西至纳扩环保公司西界,南至循环经济产业园道路与g240交叉口,北至环保能源厂北界。南侧地块位于已建设园区南部(紧邻纳扩环保厂南界),用地面积约3.4公顷(合51.99亩),北侧地块位于已建设园区北部,紧邻规划g343,用地面积约22.39公顷(合335.85亩),其中北部扩区区域可利用土地(18.07公顷、合262.09亩)。
主导产业: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内容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电子版,或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获得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纸质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以及关心园区发展建设的其他公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意见表
《郑州航空港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尉氏县静脉产业园)五年规划(202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deb2iaumrnnnjdrslglqq?pwd=7xf4
提取码: 7xf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fz2vnuya_nqlfuxldplrq?pwd=2urm
提取码: 2ur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一)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伟杰
联系电话:13838265111
邮箱:zzyy3399@163.com
(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371-55230988
邮箱:74987389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