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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二级钠提纯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5-08-15   地区:内蒙古 【我要打印】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二级钠提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二级钠提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guibqq914urbkiwwso_hw

提取码: pqc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实施影响的所有公众及对本项目实施或影响评价有意见和建议的所有公众或单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不低于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五、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军义

联系电话:1361473005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乌兰布和街南侧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7-1号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6层、7层

评价单位: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7-1号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6层、7层

联系人:张华玲 联系电话:18248374355

电子邮箱:326929629@qq.com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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