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改扩建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概况:本项目拟建于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沙仔村国昌路1号,厂区占地面积15307.7平方米,是一家从事油漆,辅助材料,水性树脂等业务的公司。
改扩建项目主要在原有工艺前端增设计量罐实现自动化投料;在原有工艺末端反应釜后增设产品临时罐及自动包装机,降低灼烫事故的风险,实现包装工艺的自动化和工艺系统的密闭化生产。在原有设备中的3台反应釜增设3台分散釜,用于生产水性丙烯酸分散体,新增产能3000吨/年水性丙烯酸分散体。对现有废气集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故需针对项目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tg5dqkissr95ivdxakmsg?pwd=evf8提取码evf8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查阅期限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相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村国昌路1号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13422834539
邮箱:454603867@qq.com
环评单位: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七、公众提出的意见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建议。
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