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州市长江禁捕执法基地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拟建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总投资:132.01万元;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总占地面积28亩,港池面积24.5亩,配备趸船2艘、执法船2艘、执法艇11艘、护渔巡逻电动车10辆、无人机2架、夜视仪4台以及其他执法装备若干;内港池原出入口10米基础上,向西拓宽8m,总宽达18米;对内港池进行清淤疏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9395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泰州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19941755065;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本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起止时间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长江禁捕执法基地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征求意见稿.pdf2.0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