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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08-29   地区:江苏 【我要打印】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为满足市场需求,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拟投资85万元,新增污泥贮存区及上料设施,依托现有燃煤锅炉发电设施,建设燃煤锅炉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项目,掺烧比例不超过7%。污泥来自污水生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生化污泥,企业主要分为张家港市印染企业,张家港保税区化学工业、酿酒、食品等行业企业及其污水处理厂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水务”),污泥产生单位定期交由污泥干化及破碎单位预处理,最后由长源热电进行污泥掺烧,污泥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东路60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邮箱:lwl@njuae.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17.4 kb,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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