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由于环评单位发生变化,现重新对贵港市覃塘区陆云耀农业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陆云耀农业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西山村西莲屯高岩面
建设内容:贵港市覃塘区陆云耀农业专业合作社拟在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西山村西莲屯高岩面建设贵港市覃塘区陆云耀农业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场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年出栏5000头生猪,二期年出栏5000头生猪,总用地面积1.5316公顷,建设舍、管理用房、仓库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粪污采用干清粪工艺,采用异位发酵床进行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陆云耀农业专业合作社
联系地址: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西山村西莲屯高岩面
联系人:陆总
联系电话:15078415916
三、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16390609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编制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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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贵港市覃塘区陆云耀农业专业合作社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