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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庭镇通湖河道提优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09-03   地区:江苏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要求,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委托苏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025年金庭镇通湖河道提优整治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广泛征求公众、组织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去,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2025年金庭镇通湖河道提优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金庭镇内5条太湖通湖河道,分别是涵村江、衙里江、慈里江、郑泾江和植里江;

建设内容:针对需提升水质类别的河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改善河道水质水环境,保障区域水安全、促进生态与旅游融合、实现全域生态美丽绿色水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碧螺春街12号

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0512-6637602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2-69209700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金山东路19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对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

2)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工程特点及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找出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本评价工作的重点。

3)对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4)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5)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附件1: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68.4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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