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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荷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5000头生猪项目第二次公示

2025-09-03   地区:广西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走,现将贵港市覃塘区荷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5000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顶目基本情况

贵港市覃塘区荷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5000头生猪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三六村六袍屯,项目占地面积约为约28.4亩,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区、固液分离机、堆粪棚等环保设施。项目全厂常年生猪存栏量7500头,年出栏量15000头。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荷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三六村六袍屯,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9°26′1.030″,北纬23°21′47.336″

联系人、联系方式:覃总,18878571616

三、顶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品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方式:小叶,179823493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贵港市覃塘区荷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5000头生猪项目(公示稿)详见附件。

五、公众参与调查表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可从以下链接下载: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 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

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从本次公示网页

链接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并通过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将公众意见反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贵港市覃塘区荷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5000头生猪项目 (公示稿).pdf1.9 mb,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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