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要求,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告。为此,江西格兰美辰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江西格兰美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玻璃纤维制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公开,公开内容为报告全部信息。公示日期自2024年12月21日起。
公示单位:江西格兰美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1日 至 2025年1月20日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闵13870731823
附件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4.6 mb, 下载次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