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查阅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查阅纸质报告途径: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写信、发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6673802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增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1-6797430
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68号软件园二期11号楼707室
邮编:53000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23.0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1.3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