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莱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市莱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公示:
项目名称:深圳市莱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莱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莱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项目选址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库坑同富裕工业区一号厂房2栋1楼(厂址中心地理坐标:e114°1′52.021″,n22°44′25.962″),租赁面积为1510m2(租赁合同见附件2),租赁用途为厂房,主要从事热熔胶生产,年产热熔胶600吨。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员工9人,工作制度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本项目主要生产热熔胶,年生产热熔胶600吨。生产工艺为:配料、破碎、混料、挤出、水下切粒/冷却、切粒、甩干、检验包装,设备:挤出机、混料机、破碎机、冷却水槽、水下造粒机、切粒机、甩干机、空压机、冷却水塔。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已于2025年9月6日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
调试起止时间:2025年9月6日-2025年09月27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环保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18665436541
深圳市莱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