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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经开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8-24   地区:山东 【我要打印】

齐河经开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gk-sdyx-2023-08-24

2、项目名称:齐河经开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3、项目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4、项目规模:1.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网:在齐诚大道、齐众大道、永雅路、齐信大道,齐发大道等11条道路新建d1200—d2000雨水管网91.2km,新建检查井2300座,改造雨水管网39km;2.在齐齐发北侧四分干渠湖泊处新建一座初期雨 水调蓄站,规模0.5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d800—d1500截流管,进水泵房,调蓄池,人工湿地以及景观提升设施;3.解决区内企业内涝应急抽排问题,集中购置应急抽排设备:包括手抬机动泵,浮艇泵及移动式小型潜水泵各100台。

5、计划工期:

暂定26个月(以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要求为准,含设计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竣工时间:2025年12月31日交付并投入使用。

6、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含测绘、地勘、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后续服务工作,以及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甲方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二、施工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

编号

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控制价
齐河经开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的相关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有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②施工负责人应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 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安工程费下浮不低于5%(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2.2%,为不可竞争费用)
齐河经开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招标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安工程费的0.9%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地点:山东省齐河县齐顺大街26号。

3、方式:现场发售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邮购。

5、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一标段:

(1)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到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5)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提供)

二标段: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到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资质证书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备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一致,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报名前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09月14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齐河县齐顺大街26号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34-567611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晏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河县齐顺大街26号

联系人:韩女士联系方式:1586416482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发布单位:山东晏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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